以法為教 成語解釋
📝 解釋 以:用;教:教育。引用法律條文充當教育的內容。
📜 出處 《韓非子 五蠹》:“故明主之國,無書簡之文,以法為教。”
📊 常用程度 一般成語
🎨 感情色彩 中性成語
📐 成語用法 作賓語、定語;用於處事
🏗️ 成語結構 偏正式成語
📅 產生年代 古成語
🌐 網路解釋 以法為教
- 以法為教是先秦法家主張的專以國家政策法令為教育內容的製度。認為法令為治國之本,可規範民行,富國強兵。故必須使民眾懂法、守法,做到「法必明、令必行」(《商君書·畫策》)。抨擊傳授《詩》、《書》等古文化的教育無益於世,且造成以古非今、紛擾民心、破壞法治的惡果。稱「明主之國, 無書簡之文,以法為教;無先王之語,以吏為師」(《韓非子‧五蠹》)。秦孝公任用商鞅變法,曾付諸實踐。秦統一後,採用李斯建議,禁私學,焚民間藏書,只許士民隨吏學習法令闢禁,遂使法家這一教育主張施行於天下。漢以後,法令仍為重要教育內容。
📝 成語簡體 以法为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