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責眾 成語解釋
📝 解釋 責:責罰;眾:多數人。指某種行為即使應受到法律的懲罰,但很多人都那樣幹,也就不好懲罰了
📜 出處 清·石玉昆《小五義》第38回:“大家一議論,法不責眾,全走了。”
📊 常用程度 常用成語
🎨 感情色彩 中性成語
📐 成語用法 作賓語、定語;用於口語
🏗️ 成語結構 主謂式成語
📅 產生年代 近代成語
🔗 近義詞 罰不責眾
📝 成語例子 熊召政《張居正》第四卷第十回:“如今的廩膳生員個個都是刺兒頭,法不責眾啊!”
🇬🇧 英語翻譯 The law cannot be enforced when everyone is an offender.
🌐 網路解釋 法不責眾
- 法不責眾是指當某項行為具有一定的群體性或普遍性時,即使該行為含有某種不合法或不合理因素,法律對其也難予懲戒。法不責眾是製定法律的一個原則,在法理上其實不存在法不責眾的情況,從水可載舟、亦可覆舟的另一角度評價法不責眾,法本身的製訂也是值得深思的;但是在現實生活中這種觀念在老百姓中有一定的影響力。
📝 成語簡體 法不责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