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面官 詞語解釋

⒈  遼太宗·耶律德光統治中國北部後,官分南北,南面官有南面京官、南面朝官、南面宮官、南面方州官,南面分司官、南面財賦官、南面軍官、南面邊防官等,專治漢人州縣、租賦、軍馬之事。參閱《遼史·百官志三、四》。

引證解釋

⒈  遼太宗 耶律德光 統治 中國 北部後,官分南北,南面官有南面京官、南面朝官、南面宮官、南面方州官,南面分司官、南面財賦官、南面軍官、南面邊防官等,專治 漢 人州縣、租賦、軍馬之事。參閱《遼史·百官志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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