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舊指以種種誘惑方法使未滿二十歲之男女或有配偶之人脫離監護人或家庭。參閱《清律·刑律·賊盜》。
和誘「ㄏㄜˊ 一ㄡˋ」
⒈ 以種種引誘惑騙的方法,取得被誘人的同意,誘置於其實力支配之下,而脫離原來的保護環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