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謂為國事而忘其家。
引漢 賈誼 《陳政事疏》:“故化成俗定,則為人臣者主耳忘身,國耳忘家,公耳忘私。”《儒林外史》第六回:“但自古道:‘公而忘私,國而忘家。’我們科場是朝廷大典,你我為朝廷辦事,就是不顧私親,也還覺得於心無愧。”郭沫若 《水平線下·第一日》:“象他這樣不折不扣的國爾忘家、公爾忘私的人,泱泱的 中國 中,究竟能有幾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