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猶別出心裁。
引宋 司馬光 《與王介甫書》:“大抵所利不能補其所傷,所得不能償其所亡,徒欲別出新意,以自為功名耳。”清 薛福成 《代李伯相議請試辦鐵路疏》:“泰西諸國,研精器數,創造火輪舟車……又於古聖新制車舟外,別出新意,以奪造化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