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明清時代刑律謂將判處斬刑的犯人暫時監禁,候秋審、朝審後再決定是否執行。
⒈ 明 清 時代刑律謂將判處斬刑的犯人暫時監禁,候秋審、朝審後再決定是否執行。
引明 沉德符 《野獲編·刑部·告訐》:“自古無臣駡君律,意謂必無之事,今有之,著處斬候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