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俗稱“包產到戶”。中國農村1978年以來集體經濟的基本經營方式。即在一定年限內將集體土地承包給農戶經營,由集體與農戶簽訂承包合同,規定農戶應完成的納稅和提留任務,所餘產品均歸農戶所有。適宜於統一經營的專案仍由集體統一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