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ㄉㄜ ㄉ一ˋ 
                       拼音 de dì
                        
                    
                                       ⒈  科舉考試取中須評定等第,因稱中式為得第。
                    
                                       國語辭典修訂本
                                                             得第「˙ㄉㄜ ㄉ一ˋ」 
                       
⒈  考中、應試及第。
引《初刻拍案驚奇·卷一二》:「等得會試過了榜發,王生不得第,卻戀著那女子。」
                                                                                         引證解釋
                                                                   ⒈  科舉考試取中須評定等第,因稱中式為得第。
引元 關漢卿 《魯齋郎》第四折:“如今都應過舉,得第了也。”
明 葉憲祖 《鸞鎞記·喜諧》:“只怕你得第之後,有個繡球樓上打,他情分辜負煞。”
清 侯方域 《太常公家傳》:“寧津生 自是誦 應震 文,而得第者四。”
鄭觀應 《盛世危言·考試上》:“功令所在,士之工此者得第。”
                          
                                       相關漢字解釋
得字解釋、 第字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