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謂由於自身的罪過而得禍或受罰是完全應得的,怨不得別人。
相似詞
罪有應得
相反詞
積善得果
引《宦海》第七回:“李德標 一時冒犯,觸怒 烏紳,咎有應得。”魯迅 《<朝花夕拾>後記》:“原來我的識見,就正和 唐 朝的‘不知其源者’相同,貽譏於千載之前,真是咎有應得。”巴金 《家》十四:“你當初為什麼不反抗,不把自己的意見說出來?現在是咎有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