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法律的諺語
關于法治的法律諺語 關于律師的法律諺語 法律諺語解釋 法律諺語 法律諺語法律格言
1、最好的法律從習慣產生。
2、自然公平的第一個原則是:必須給予訴訟當事人各方充分的機會來陳述本方的理由。這意味著必須將訴論程序告知他們,并及時通知其任何可能受到的指控,以便于他們行使權利。 --彼得·斯坦
3、法律的生命在于經驗,而不在于邏輯。
4、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波洛克
5、在用語中不存在模糊性時,不得允許探索用語的意圖。
6、法律的目的是創造一個穩定的、可以理解的行動結構,在這個結構中個人能夠執行其計劃并多少意識到可能產生的結果。
7、刑為盛世所不能廢,而亦盛世所不尚。
8、造法易,執行難。
9、習慣法非但不比法令靈活,非但不必法令更容易適應新的條件,而且相反,它更趨向于抱殘守缺、因循守舊、難以變化。
10、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的舉動為禍尤烈。因為這些不平的舉動不過弄臟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則把水源敗壞。
11、警察是法庭的仆人。(警察必須根據法庭傳召出庭作證)
12、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礎。
13、法律是正義與善良之術。
14、在民主的國家里,法律就是國王;在專制的國家里,國王就是法律。--【德】馬克思
15、法學家的共同意見具有習慣的力量。
16、立法以典民則祥,離法而治則不祥。
17、即使判決并沒有準確的判定過去發生的事實真相,爭端各方只要確信他們受到了公正的對待,他們也會自愿接受法院的裁判結果。
18、律需要被信仰,否則它形同虛設。沒有任何行為比起法官的徇私枉法對一個社會更為有害的了。司法的腐敗,既使是局部腐敗,也是對正義的源頭活水的玷污。司法獨立是司法公正的大前提。每一個人都不可以成為自己事務的法官。在由意志而不是由法律行使統治的地方沒有正義可言。程序決定了法治與恣意人治之間的基本區別。--道格拉斯
19、如果我們國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種神靈,而不是殫精竭慮將神靈揉進憲法,總體上來說,法律就會更好。 --馬克。吐溫
20、法律的解釋具有法律的效力。
21、以無情的目光論事,一慈悲的目光看人。
22、我已經發現,混亂和一切火海的起源、原因和發展都與各種社會的腐敗的法制有關。
23、遲來的正義即非正義。
24、對于犯罪最強有力的約束力量不是刑罰的嚴酷性,而是刑罰的必定性,因為,即便是最小的罪惡,一旦成了確定的,就總令人心悸。
25、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決沖突的首要渠道。
26、我們的時代是權利的時代。[ 漢語網 ]
27、實施違法行為或者是基于預謀、或者是基于沖動、或者是基于偶然。
28、正義可以提升一個民族。
29、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30、犯罪總是以懲罰相補償;只有處罰才能使犯罪得到償還。 --達雷爾
31、沒有法律就沒有犯罪,沒有法律就沒有刑罰。(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
關于法律的諺語
32、法律有效力國民便昌盛。
33、讓我們維護公平,那么我們將會得到更多的自由。
34、一份不公平的合同也好過一場冗長的官司。
35、誰握有國家的立法權或最高權力,誰就應該以既定的、向全國人民公布周知的、經常有效的法律,而不是以臨時的命令來實行統治;應該由公正無私的法官根據這些法律來裁判糾紛。 --洛克
36、法律的保護比個人的保護更有力。
37、刑罰可以防止一般邪惡的許多后果,但是刑罰不能鏟除邪惡本身。 --孟德斯鳩
38、不確定性在法律中受到非難,極度的確定性反而有損確定性。
39、人權是我們時代的觀念,是已經得到普遍接受的唯一的政治與道德觀念。
40、一次不公的判斷比多次不平的舉動為禍猶烈。因為這些不平的舉動不過弄臟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斷則把水源敗壞了。 --培根
41、在法庭上,只有證據,沒有事實。 --法諺
42、救濟走在權力之前,無救濟即無權力。
43、在民主的國家里,法律就是國王;在專制的國家里,國王就是法律。--馬克思
44、對制定法應當做嚴格解釋。
45、吏不良,則有法而莫守;法不善,則有財而莫理。 --王安石
46、審判不應依照先例,而應依照法律。
47、法律決非一成不變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面因風浪而起變化一樣,法律也因情況和時運而變化。 --黑格爾
48、簡短是法律之友,極度的精確在法律上受到非難。
49、習慣是法律的最好解釋者。
50、法律用懲罰、預防、特定救濟和代替救濟來保障各種利益,除此之外,人類的智慧還沒有在司法行動上發現其他更多的可能性。
51、法律的力量僅限于禁止每一個人損害別人的權利,而不禁止他行使自己的權利。
52、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嶺。
53、法不阿貴,繩不撓曲。 --韓非子
54、沒有事先公布的法律就沒有刑罰。
55、法官乃會說話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 --愛德華·考文
56、法律如果沒有法院來闡說和界定其真正含義和實際操作就是一紙空文。
57、法律沒有禁止的,都是公民的權利。
58、不論哪個時代,如果在法庭上和在教室里進行的各種闡述理論所產生的意見分歧太大,那么法律就會失去力量。
59、官不私親,法不遺愛,上下無事,唯法所在。
60、法律源于人的自衛本能。